顶点首页
玄幻魔法
武侠修真
都市言情
历史军事
网游动漫
科幻小说
恐怖灵异
其他小说
全本小说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
我的书架
|
手机阅读
顶点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炼气五千年
第七卷 漩涡之中 第四千五百三十一章 吃下体质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是啊等一下啊我带你去看看。”方羽说道。
与易独尊交谈一会儿后方羽就带着寒妙依穿透了外层的法阵进入到鼎仙门内部。
这样一来里面正在发生的场景就能直接通过肉眼看到了。
方羽把储物空间内的易独尊给转移了出来。
然后易独尊就能看到前方的情况。
鼎仙门内大量的建筑都已粉碎。
可以清楚地看到漫天都是血腥的气味地面上也布满了黑色的红色的紫色的各种血迹。
甚至有些没来得及被吞噬的残肢断腿堆在地上。
鼎仙门数百名修士基本全都死绝没有一个幸存。
往日里那些对易独尊无比恭敬的师弟师妹全都化作了飞灰……或者说成为了那头面目可憎的凶灵的腹中食物。
其中自然也包括易独尊最近最喜欢的巧巧师妹。
“不……”
易独尊双目睁大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双目通红浑身都在发抖。
他是在鼎仙门内成长起来的即便希望更上一层加入月照大族也并非对这里没有感情。
这么多的师弟师妹如此大的一个仙门……就这么被摧毁了。
灭门!
易独尊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是谁……是谁……”易独尊颤声道。
“反正不是我。”旁边的方羽说道“我就在你旁边没有作案时间其实也没有作案动机。”
易独尊看向方羽。
他知道方羽的确不会是灭门的凶手。
而且即便方羽真的要灭了鼎仙门也不需要在他面前否认。
“高空中有两名穿着黑衣的修士你可能看不见但我可以告诉你一点特征这两名修士的右手背上都有一道黑色的弯月印记看起来跟月照神塔顶部的那个印记差不多。”方羽说道。
“弯月印记……月照大族!?”易独尊骇然道。
“还真是月照大族?那就奇了怪了他们不是跟你们鼎仙门关系良好么?怎么一转头就把你们给灭门了?”方羽眉头一挑问道。
“是啊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易独尊双目圆睁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鼎仙门与月照大族明明有很好的关系!
他作为鼎仙门的首席大弟子即将被送往月照大族重点培养!
可为何会变成这样的局面!?
月照大族居然将鼎仙门灭门!
到底发生了什么!?
方羽观察着易独尊的神情又看向前方那头凶灵微微皱眉。
易独尊的疑问也是他的疑惑。
“难道是因为那个宗旭死了?可如果月照大族知道宗旭死了应该也知道鼎仙门的核心成员也全都死了吧?鼎仙门明显也是受害的一方月照大族就算要为宗旭报仇也不该找鼎仙门啊真是怪哉。”
但实际上月照大族和鼎仙门之间有什么矛盾方羽并不在意。
而现在有月照大族的修士在场反而是一个好机会。
“易独尊接下来我需要你完全按照我的要求做几件事。”方羽说道。
易独尊看向方羽情绪还未恢复。
但是他知道他已经没有资格拒绝方羽的任何要求。
“放心你要是做得好说不定还能帮你的巧巧师妹报仇呢。”方羽拍了拍易独尊的肩膀微笑道。
“我要做什么?”易独尊双目通红喘着气问道。
“现在还不需要再晚些时候才需要你出场。”方羽说道。
……
过了一会儿鼎仙门的上空两名黑衣修士对视一眼。
“差不多了鼎仙门内已经没有存活的修士。”一名修士开口道。
“嗯尽早离去以免节外生枝灭门这种事情……一旦被发现还是会引起天方神阁重视的。”另外一名修士答道。
“准备召回食腐巨灵。”那名修士说道。
“等等……”
就在这时另外一名修士突然开口。
“鼎仙门的大门前出现了一名修士!”
“是谁!?”
那名修士脸色一变立即问道。
“那张面容是少族尊让我们找的易独尊!”另外一名修士双眼一亮说道。
“易独尊?他怎么会独自出现?”
那名修士眉头皱起有些疑惑。
“先别管这么多等他进入鼎仙门内立即将他控制住!”同伴说道。
易独尊是月青羽点名要找到的修士。
如今出现在他们面前对他们来说自然是一件大好事。
很快易独尊就进入到鼎仙门内。
“嗖嗖……”
两名黑衣修士先后落到了易独尊的面前。
他们释放出仙力同时动用了仙器。
一把泛着白光的锁链将易独尊的手脚都锁死。
“你们是谁!?”易独尊双目圆睁骇然问道。
“易独尊?”一名黑衣修士眯着眼睛问道。
“是我!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在鼎仙门内做了什么!?”
易独尊看到了鼎仙门内的食腐巨灵脸色大变高声问道。
“发生了什么你应该看得很清楚……这是你们鼎仙门应得的惩罚。”那名黑衣修士冷笑道“少族尊要见你你就得出现在他面前而不是数次拖延明白吗?”
“少族尊……”易独尊双目睁得很大。
“我们现在就要将你押回月照大族你最好不要抵抗否则……你同门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黑衣修士寒声道。
“我我不明白!”易独尊咬着牙质问道“我不是要被月照大族收下成为你们的一员么?你们为何要这般对我!”
“哈哈哈……成为我们的一员?你在想什么?少族尊只是想要吃下你的体质罢了!”那名修士大笑出声说道。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
我是会员,将本章节放入书签
复制本书地址,推荐给好友获取积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